为了加强网络表演行业内容来源的管理,进一步阐明平台,主播和经纪机构之间的三方关系,文化旅游部近期发布了《网络表演代
理商管理办法》。意见草案指出,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加强对签约的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他们不得以特殊待遇,语言刺激和承诺返
利的方式诱使用户消费。
此前,媒体调查发现在网络直播中,为了获得奖励,主播开设了游戏局来引导粉丝“下注”,互相竞争所收到的礼物,无限互动和
在线乞讨。
直播带货主播背后的代理商想法刷流量是为了指导用户购买或提高带货主持人的“坑位费”。
要解决各种行业混乱的问题,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和管理它们势在必行。意见草案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和带
头奖励诱使用户消费,也不能通过评估排名,虚拟宣传等方式炒作在线演出者的收入。
为了规范网络表演经纪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演出内容的源头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营业性表演管理条例》,
《营业性表演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制定了有关法规。关于“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则”,并制定了《网络表演管理办法》。
回顾过去,在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的近几年来,相关部门发布了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导意见以及规范化通知,以破坏业内市场规则
的不良行为。
从组织资格,机构人员配备,内部培训以及标准化虚假奖励等多个角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从直播行业从业者的角度来看,“管理方法”中重要的是第四条-第十三条。
在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的前几年中,许多公共机构通过吸引人们来迅速发展而没有非常完善的支持和培训体系。
要讲完整的服务诚信,规范和完善全过程服务,直播平台不仅应考虑到热度不顾质量,还需要良好的价值技术来创造高质量的直
播等,鼓励创新,标准化产业,使新经济和新业务稳定发展。
它不仅可以帮助新手和主播快速成长,而且还可以帮助品牌提供覆盖天猫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兴趣”电子商务
平台实现了从0到1的销售飞跃,指梦网络豆芽播负责人介绍。
文章来源:腾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