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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授权模式调整、取消“高保底”,音乐行业进入“新版权时代”

发表时间:2021-08-10

        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一案发布公告:因交易“应报未报”对腾讯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

附加一定条件,对原有音乐版权授权模式进行调整,规定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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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腾讯发布公告回应表示将认真遵守决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腾讯音乐方

面也回应“全面诚恳接受”,并将持续强化依法经营,不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广大用户提供

更优质的服务,促进数字音乐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行业人士透露,此次对于版权授权模式的调整,其核心目的在于规范全行业,其他音乐平

台同样适用。

      据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发布的《2021全球音乐报告》显示,音乐流媒体收入在2020年增长了19.9%,达到134亿美元,是唯一实现了增

长的音乐消费模式,占全球录制音乐总收入的62.1%,去年这一比例为五成左右。在如今这个流媒体成为音乐产业主流的时代里,监管动向一直

是行业关注的重点——此次监管处理结果将如何促进行业健康生态发展,读娱君将在下文逐一分析。

“罚款罚则”结合“行为调整”,市场监管理念升级

      对于此次处罚,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的附件《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具体细

节条款,主要有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处以50万元罚款、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效机制四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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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次《决定书》不难看出政府监管方式的变化——不是简单地“罚款完事”,而是“金额罚款”结合“行为调整”并举,以更细致、更

因地制宜的方式将市场规则、企业行为往正确方向调整。

同时,《决定书》对音乐市场“独家版权”的处理结果针对新歌首发、独立音乐人等保留了独家形式。在读娱君看来,这次“监管升级”对音

乐市场将产生比较长远的积极影响:在明确传递惩戒和警示信息的同时避免了对市场过度干预,也有利于行业形成长远发展健康生态,起到示

范性作用。

      概括而言,就是不仅解决了“眼前”问题,也着手厘清了问题背后行业规范、市场竞争规则缺位的行业环境问题。在有效解决市场竞争顾

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尊重了版权行业特殊性与各方从业者的利益,这体现了执法手段的多样化和权威性,是监管部门

监管能力与理念不断升级的体现。

版权授权模式调整,行业发展进入下一个阶段

      《决定书》显示,平台与独立音乐人或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并不在三十日内解除协议范围内,同时《决定书》规定,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

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如何看待针对独立音乐人、新歌首发等保留了独家形式?从2015年“最严版权令”的颁布到近期《著作权法》新修改,在监管与行业发展的

多重推动下,独家版权授权模式已逐步升级为“独家与非独家并举”的合作共创模式,音乐内容的价值释放路径也已从早期单纯的版权授权

进入了多元场景和生态的联动共创。

      非独家版权已经是市场主流,但非独家显然不等于免费,版权的价值依旧存在,而这次的监管则是进一步的明确了音乐版权市场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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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读娱君看来,此次针对独立音乐人、新歌首发等保留了独家形式,有利于保护平台投资积极性,扶植和丰富本土音乐,促进我国

相关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手术刀式”的精准政策调整对行业的生态健康大有裨益。

      首先,上游内容生产者特别是独立音乐人的选择自由度被大大拔高,音乐人可以根据自身内容特点同时考虑平台发行、多元商业化模式

能力、是否尊重版权、用户服务水平等各方面实力和特点来选择深度合作的对象,独立音乐人仍有机会和平台达成不超过三年的独家合作期

限,也更有利于价值实现;

      其次,除了以自由选择权激励上游内容生产外,行业竞争重心也会逐渐由版权转移至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内容品牌共创等非版权维度,

无意义的内耗会更少,产业中的创新尝试有望提速,也有利于音乐商业模式更快摆脱单一化。因此无论是对版权方、用户还是主流平台而言,

此次音乐版权授权模式调整都可以视为长期利好。

高保底”将被取消,利好原创音乐与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监管处理的另一重点结果是取消了此前行业中的“高保底”现象:“依据版权实际使用情况、用户付费情况、歌曲单价、应用场景、

签约期限等因素向上游版权方报价,不得通过高额预付金等方式变相提高竞争对手成本,排除、限制竞争。”

      音乐平台与版权公司商谈合作时,支付给版权方的费用一般分为两部分:其一是预付收入,也就是无论歌曲的具体市场表现如何,版权

方都能拿到的收入;其二是分成收入,也就是根据歌曲的播放收益所获的不确定收入。

      在国内音乐版权市场刚刚兴起之时,“高保底”模式几乎是行业惯例。这推高了音乐版权的整体价格行情,也造成了掣肘音乐行业发展

的一处“病灶”:“高保底”模式下平台难以将歌曲实际效益与内容成本真实匹配,因此形成了平台间长期的“内耗式”竞争。

      据媒体报道和读娱君咨询相关业内人士得到的信息,行业早在2019年左右就开始逐渐不再选择“高保底”模式采购版权,而是倾向于

按具体播放收益报价。从音乐商业生态角度来说,高保底费的版权交易模式也显然不是长久之计——高保底模式下平台承担着高额的成本

压力。

      从内容生态的角度来考虑,取消高保底之后,版权方收入分成更多取决于歌曲在市场的实际表现,更能体现出不同作品真实价值差异,

分成模式下内容收入多寡取决于受欢迎程度,相当于直接连接了用户喜好和内容生产,能助力创作者特别是独立音乐人更顺利地实现自我

价值。

      所以长期来看,取消高保底是大势所趋,也给音乐平台们“减了负”。该部分资金或可更多用于加力支持原创音乐人和原创内容以及

探索更多蓝海当中。

结语

      读娱君认为,以此次监管为节点,各大音乐平台之间的竞争将由此全面过渡至“新版权时代”——其实在音乐平台的竞争中,版权从

来不是、也不应该是平台发展的终点,而应该是“起点”,是基石,是脚下的大地、开花结果的“土壤”。

      所以说,在监管部门终结行业乱象、带动市场规范的情况下,“新版权时代”的到来无论是对音乐平台、还是对整个音乐行业而言,

都有影响深远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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