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迅猛发展,为激活消费市场、助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网络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商品经营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为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依法查处电子商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广告、价格等七方面的违法行为。
进入2020年,特别是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变化,网络直播营销迅速成为现阶段重要的带货及引流手段。越来越多的企业看到了网络直播营销对品牌宣传推广和营销市场的影响,开始选择其作为营销新战场。一些有实力的广告公司也转型提供直播营销服务,企业和品牌代言人纷纷走入直播间,加入主播行列。网络直播带货蓬勃发展的同时,货不对板、刷单等乱象频频发生,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亟需规范。
2020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共受理网络直播购物消费投诉621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68.8%,消费者投诉的商品主要集中于服装鞋帽、化妆护肤品和食品,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商家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不过关、售后维权难等。
其主要存在问题在于主播夸大、虚假宣传。部分主播对产品宣传描述不实,刻意夸大产品功效或使用“最”、“独家”等极限词,直播时承诺的优惠、赠品等不兑现。
直播带货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通过直播购买的商品质量不过关,货不对板,部分主播向消费者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此外,消费者售后维权难。部分主播通过直播平台将顾客引流到微信购买产品,该类私下交易方式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
自从网络购物兴起以来,刷单逐渐形成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今年火起来的网络直播带货活动,也被刷单“灰产”人员盯上了,不失时机地推出多种直播指标“皆可刷”的服务。从媒体披露的收费标准看,这种直播刷单服务收费不高,但“效果”却相当惊人,对购买这项服务的买家来说似乎很划算。但这种刷单服务只“肥”了少数人,却在毁直播电商的前途。
不否认,“直播电商”今年很火,但我们需要真实的火爆,而不是虚假繁荣。只有真实的直播数据、评论等指标才能帮助相关各方准确评判直播效果,才能使直播电商产业行稳致远。而“刷”出来的数据,既误导部分商家又误导消费者,还会造成决策误判。所以,对这种盯上“直播电商”的刷单“灰产”,有必要治理、针对性治理。